苏文龙 于 2012-08-07 16:01:28发表:
this sounds to be a trouble for us to develop the software , who willing to do the things without any paying
bvyc7974 于 2012-07-14 11:14:32发表:
火前留名!
pl_014 于 2012-07-13 22:36:40发表:
想要做linux下的私有软件,确实很麻烦,因为linux下许多软件库都是GPL/LGPL协议的,一旦楼主用到了GPL协议的库,那么整个程序就都得是GPL的了;而即使是LGPL,也不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的,同样有限定条件----首先,库要和程序分开发布,如果需要修改库的话,修改后的库也要以GPL/LGPL公开源码。这些都是用来保护软件作者的利益的,保证其作品不会被滥用。 至于GPL是否有反专利的意思,就不知道了,反正专利给我们linux人带来的不便要远远地大于好处,对于可以在linux下使用的私有软件,只有非常出色的才会被广大的linux人所接受,所使用,比如flash、matlab等等。
Solcxa 于 2012-07-12 21:37:41发表:
去他妈的不准要挟竞争对手
irongeek 于 2012-07-12 18:06:50发表:
专利就是用来要挟竞争对手的。
苏文龙 于 2012-08-07 16:01:28发表:
this sounds to be a trouble for us to develop the software , who willing to do the things without any paying
bvyc7974 于 2012-07-14 11:14:32发表:
火前留名!
pl_014 于 2012-07-13 22:36:40发表:
想要做linux下的私有软件,确实很麻烦,因为linux下许多软件库都是GPL/LGPL协议的,一旦楼主用到了GPL协议的库,那么整个程序就都得是GPL的了;而即使是LGPL,也不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的,同样有限定条件----首先,库要和程序分开发布,如果需要修改库的话,修改后的库也要以GPL/LGPL公开源码。这些都是用来保护软件作者的利益的,保证其作品不会被滥用。
至于GPL是否有反专利的意思,就不知道了,反正专利给我们linux人带来的不便要远远地大于好处,对于可以在linux下使用的私有软件,只有非常出色的才会被广大的linux人所接受,所使用,比如flash、matlab等等。
Solcxa 于 2012-07-12 21:37:41发表:
去他妈的不准要挟竞争对手
irongeek 于 2012-07-12 18:06:50发表:
专利就是用来要挟竞争对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