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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机构呼吁 给计算机黑客留一条生路

发布时间:2009-09-27 12:40:12来源:红联作者:tengyun
  德州仪器(TI)的工程计算机的OS固件需要有签名才能使用,但它使用的RSA密钥有效长度只有512bits,计算器业余爱好者利用BOINC分布式计算平台,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就破解TI的密钥(zip),并公布到网上。这些密钥允许业余爱好者在未锁定的机器上安装自制的操作系统。TI对此的回应是发出数字千年版权法(DMCA)侵权通知。电子前哨基金会(EFF)认为在自己的计算器上安装自己的操作系统并不侵犯版权,TI是在追随苹果的脚本,这种做法只会疏远消费者,减少计算器销量。

  操作系统的安全加密,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用户数据安全,但是,过于强大的安全措施,又可能会让消费者望而却步,也许还是该给黑客们留一条生路吧。(来源:赛迪网 作者:Spark)
文章评论

共有 8 条评论

  1. greatesteclipse 于 2009-09-28 14:37:34发表:

    这是在说啥?

  2. shenhao0129 于 2009-09-28 12:25:47发表:

    其实再强的密码也可以破解的啊!人为因素在

  3. Bruce.Ko 于 2009-09-28 09:59:39发表:

    抱歉!楼主的帖子让人看不懂!

  4. 414716676 于 2009-09-28 09:37:47发表:

    也许黑客比他想的还要强大的多,到时候就是准备给自己活路的时候了!

  5. acrofox 于 2009-09-27 19:15:52发表:

    黑客不一定都是有攻击行为的,黑客不等于骇客。

  6. 堕落kiss 于 2009-09-27 18:35:56发表:

    现在感觉自己的理解能力好差。。。。。最后一句是谁说的?怎么和上一段接不上呢

  7. shanot 于 2009-09-27 18:01:39发表:

    该给我们留条生路才对

  8. zzr863 于 2009-09-27 15:47:05发表:

    没看明白。
    如果他说的是以一个时间段为基准,时间段以前从事过计算机黑客活动的,只要以后不从事,就给他留条活路。时间段以后,仍从事计算机黑客活动,就严惩。如果是这个意思,有可能。
    但如果说,从法律上允许计算机黑客活动存在,允许各种攻击行为和破解活动。这就不好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