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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要求软件开发商为代码负责

发布时间:2009-05-11 15:19:46来源:红联作者:Sholnrlpm
来自http://opensource.solidot.org/
两位欧盟专员提出一项新法案,要将欧盟消费者保护法覆盖的范围从物理产品延伸到软件。消费者保护法将扩展到可下载软件产品的许可协议,包括杀毒软件、游戏和其它授权内容。根据欧盟专员的议事日程,许可应该保护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基本权利:商品须能在公平的商业环境中安全工作。欧盟消费者专员Kuneva称软件开发商要担负起更多责任。

代表微软、IBM和苹果等公司的商用软件联盟(BSA)明确表示反对。BSA公共政策主管Francisco Mingorance表示:“数字内容是触摸不到的东西,因此不应要求软件开发商像家电厂商一样承担相关责任。对于家电等物理性产品,我们可出台量化安全标准,但软件天性就具备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。”他指出一款软件性能是否稳定,与其所运行环境、是否及时升级、是否遭到外界攻击等因素有很大关系。
文章评论

共有 2 条评论

  1. coaco 于 2009-05-11 18:06:54发表:

    不能负责就开源,让别人为你负责好了

  2. haibian 于 2009-05-11 18:05:54发表:

    当然应该负责,不然以后系统提供商可以随意制造“黑屏事件”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