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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客产业分工明确

发布时间:2008-02-16 09:39:23来源:红联作者:scriptaj
  在网络病毒被制造者卖出之后,病毒的旅行才刚刚开始。“以一个盗窃虚拟财产的病毒为例,买枪的人拿到程序后,通常会雇用一个僵尸网络来传播病毒。传播出去的病毒可以偷窃用户网络游戏的游戏币,还可以偷盗游戏中的武器,把偷盗的序列号发到指定信箱中。”“黑客胡”说。

  “僵尸网络是传播病毒的核心,但是也有比较简单的传播病毒的方法。”“黑客胡”笑了笑,“你早上起床,来到一个网吧,把网吧中的30台机器都染上病毒,然后你就可以回家等着收钱了。”

  这时,每台中毒的计算机、程序设计者或者是僵尸网络的持有者,都可以拿到五分到五角之间不等的收益。黑色产业链发展到这一阶段,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工,“一个团伙通常有十几个人,有人负责传播病毒,有人负责卖偷盗来的虚拟货币,有人负责洗钱。”

  “对虚拟货币的洗钱方式,通常是团伙内的人,在一个网络游戏上开设许多账号,比如偷来网络游戏中的一件武器,在这些账号上被多次转移后,再卖出。”黑客胡说。其他偷盗来的虚拟货币会以批发价向下一级代理出售。此外,黑客们设计的其他木马程序还被刻成光盘,批量生产,进行销售。根据“独家性”和“功能性”,价格有几十元,也有上千元。

  还有一些黑客组织可提供恶意广告插件的服务,使用户电脑弹出特定的窗口。弹出窗口每千次的售价是12元,国内目前至少有50家恶意广告代理商。据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估计,仅恶意广告的年产值就达1.08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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